林月濤
- 林月濤 1929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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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北監獄、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林月濤(1929-),臺灣高雄人。
依(39)安澄字第1560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大學農學院學生,其首謀組織「S、F、G黨」,自訂通則12條規定,專事吸收臺灣本省人士,如有洩漏秘密則以暗殺手段對付,並設計成立臺北、新竹、臺中等支黨部若干處,又設監察及司令等員,籍剷除貪官污吏,救濟臺灣政治為名計劃非法組織,企圖顛覆政府,曾以恐嚇手法意圖迫使陳烱清參加組織未果,又托陳耀祖介紹黨員等情。1949年11月1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3項「預備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判處有期徒刑15年。1964年10月30日刑期結束。1965年12月17日開釋。
經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42次董事會議決議通過,已獲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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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1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大學農學院學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1560號
- 判決主文: 預備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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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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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