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0875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李金順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0875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金順、潘正在、潘聰結
- 產製日期: 4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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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安潔字第087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裁定茲命再開辯論。
- 法條:無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