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正在

  • 潘正在 1883年出生 1969年卒 臺灣 臺南人
  • 羈押/執行處所: 國防部保密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潘正在(1883-1969),臺灣臺南人。 依(41)安潔字第2418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其涉嫌明知李媽兜為叛徒故為藏匿。1951年6月14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無罪。1952年9月8日保釋。 其家屬於2006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8月經第5屆第9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安潔字第2418號判決書記載,其涉嫌藏匿叛徒李媽兜,因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而經判決無罪等情。則其判決無罪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 當時年齡: 69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2418號
    • 判決主文: 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限制人身自由1年2月24日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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