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2400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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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盧泗教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240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盧泗教、黃四海、李世澤
  • 產製日期: 40062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0)安潔字第240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盧泗教「於戒嚴地域無故離役過三日」處有期徒刑1年;匪諜部份應予交付感化,另以命令行之。李世澤「變造關於服務相類之證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處有期徒刑5月;匪諜部份應予交付感化,另以命令行之;其餘部份無罪。黃四海匪諜部份應予交付感化,另以命令行之;其餘部份無罪。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前段;戒嚴法第8條第1項第5款、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陸海空軍刑法第93條第2款;刑法第2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