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41年防隔字第002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魏濟民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41年防隔字第002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國防部
  • 相關當事人: 魏濟民、陳霽、謝中望
  • 產製日期: 41122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國防部
    • 裁判書字號:(41)防隔字第002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陳霽「共同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魏濟民、謝中望無罪。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前段、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刑法第100條第2項、第28條、第37條第2項、第2條第1項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