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1159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徐克明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1159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徐克明、孫自強、王雍澤、林學敏、靳述堯
- 產製日期: 4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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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0)安潔字第115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徐克明、孫自強、王雍澤、林學敏、靳述堯「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各處有期徒刑7年,各褫奪公權5年。
- 法條:修正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第10條後段、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第56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