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三字第011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謝中立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三字第011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謝中立、楊威、周達尚
  • 產製日期: 42121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2)審三字第011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謝中立、楊威「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各處有期徒刑10年,各褫奪公權10年。周達尚「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3項、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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