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預備部隊訓練司令部44年爽輝判字第013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熊洪輝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預備部隊訓練司令部44年爽輝判字第013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預備部隊訓練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熊洪輝、婁渭清、譚健群、龍青雲、潘公益
  • 產製日期: 4503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預備部隊訓練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4)爽輝判字第013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熊洪輝、婁渭清、譚健群「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所有財產全部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龍青雲「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減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所有財產全部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潘公益「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亂之宣傳」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10年。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1條;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第7條、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28條、第37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第5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