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健群

    •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前第五軍軍部連一等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4年
    • 裁判書字號: (44)爽輝判字第135號
    • 判決主文: 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意圖破壞國體顛覆政府,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參加叛亂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