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安准字第0397號不付軍法審判裁決書

  • 案件名稱: 曾欽炫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安准字第0397號不付軍法審判裁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曾欽炫、林祖德、謝榮華、陳自義、陳火石、周百波、董金滄、文衍澤、廖添登、陳震武、周添福
  • 產製日期: 440118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4)安准字第039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曾欽炫、林祖德、謝榮華、陳自義、陳火石、周百波、董金滄、文衍澤、廖添登、陳震武、周添福不付軍法審判。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刑事訴訟法第231條第10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