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復字第007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黃國良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復字第007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黃國良、黃朝觔、紀金水、游渭漳
  • 產製日期: 431202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3)審復字第007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黃國良「投降叛徒」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其餘部分無罪。黃朝觔、紀金水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叛亂部分無罪。游渭漳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另定之。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後段、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第293條第1項;戰時軍律第5條第1項;戒嚴法第8條第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刑法第11條前段、第63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