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1年警審特字第0084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陳智雄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1年警審特字第0084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陳智雄、戴村澤、蕭坤汪
  • 產製日期: 5203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1)警審特字第008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陳智雄「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戴村澤、蕭坤汪「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各處有期徒刑6年,各褫奪公權5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2條第2項、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第5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