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7年審特字第0008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柯千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7年審特字第0008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柯千、劉漢卿、施文章、施嬿婉
  • 產製日期: 4809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7)審特字第0008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柯千、劉漢卿「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各處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施文章「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施嬿婉「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7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第174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5條、第12條;刑法第18條第2項、第59條、第3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