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61年教覆高風字第004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蔣海溶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61年教覆高風字第004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國防部
  • 相關當事人: 蔣海溶、李世傑、姚勇來
  • 產製日期: 62011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國防部
    • 裁判書字號:(61)教覆高風字第004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原判決關於蔣海溶、李世傑、姚勇來等罪刑部分均撤銷。蔣海溶、李世傑「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各處無期徒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各被告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之必需生活費外沒收。姚勇來「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208條第1項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第5條、第8條第1項、第10條後段、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第5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