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總司令部49年獬平字第0382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曾金生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總司令部49年獬平字第0382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曾金生、羅克禮、袁金桂
  • 產製日期: 490914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9)獬平字第0382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曾金生「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羅克禮、袁金桂「參加叛亂之組織」各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第5條、第8條第1項;刑法第28條、第37條第2項、第5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