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單

38年5月20日台灣實施戒嚴,戒嚴令明訂出入境旅客均應辦理出入境手續,本國人民必須比照外籍人士辦理簽證才能出入境,執政當局對主張台灣獨立、共產主義或否定中華民國憲法的異議人士,藉由簽證措施限制其入出境。76年7月15日解除戒嚴後,入出境規範改適用同日施行的國安法,仍採申請許可制,81年7月7日立院修正國安法第三條,將曾設籍台灣,後居住海外,而無事實足認為有恐怖或暴力之重大嫌疑者,規定不得禁止其入出境,8月1日實施後,黑名單人數縮小僅剩5人。89年5月20日國民入出境不再需要申請許可,人民遷徙自由才獲得真正的保障。
撰寫者/資料來源: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2023,「政治案件及其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