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生領導之蓬萊民族解放同盟會及讀書會等組織案
本案源起於1969年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獲得情資,1949-1950年間「已決犯」前吳鳳鄉(今阿里山鄉)鄉長高一生曾組織讀書會(進修會)。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以此情資開始約談參與籌辦、當時就讀臺灣省立臺中師範學校簡易師範科(山地班)第一屆的鄒族學生及其他相關人士,隨後嘉義縣調查站將案件擴大為「已決犯高一生領導之蓬萊民族解放同盟會及讀書會等組織」,並向上級呈報。1969年10月,調查局將此案擬定代名為「靖山專案」,並開始擴大於各縣市約談臺中師範山地簡易師範科第一屆畢業生,共有25人被約談調查,並被要求辦理反共自覺表白及自首手續。
1962年阿里山達邦國民學校教師楊信富在下課後幫六年級生補習升學初中,遭檢舉籌組「讀書會」,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立案調查後因查無實據而無行動。1969年3月國家安全局發起自首自新運動「競成專案」,楊信富被列入策動自新表白對象;過程中意外從楊信富好友、吳鳳鄉樂野國民學校教導主任安振昌處得知,1949-1950年期間前吳鳳鄉長高一生曾召集鄉內青年辦理「進修會」,楊信富、武義享等人都曾參與籌辦,並取得相關照片。嘉義縣調查站獲此情資後,開始約談楊信富鄒族同鄉之臺中師範簡師科同班同學武義享、溫初昌、梁義富、湯邦進、浦一世、安健昌等,並完成調查筆錄、自白書及反共自覺表白書等。隨後嘉義縣調查站將案件輪廓進一步擴大為「已決犯高一生領導之蓬萊民族解放同盟會及讀書會等組織」,並向上級呈報。
1969年10月調查局獲報後決定擴大辦理,經派幹員南下嘉義瞭解後擬定「偵辦偽蓬萊民族解放同盟會執行草(方)案」,計劃「以嘉義地區為輻射中心,分向臺東縣、雲林縣、南投縣、臺中縣、臺中市、苗栗縣、新竹縣等有關地區進行」,並由調查局指派幹員負責監督、指導、聯繫、調配工作,並將此案擬定代名為「靖山專案」。「靖山專案」自1970年1月起通令上述涉案人員所在各縣市調查站開始進行清查與約談,主要調查對象為臺中師範第一屆簡易師範山地班之畢業學生,及其在學時接觸的普通師範科平地學生林景、劉茂惠、林津津等。國安局同意這些「靖山專案」涉嫌人「分別約談後,如無不法情事均准補辦表白」。
1971年1月下旬,各縣市調查站完成「靖山專案」首階段的偵查,完成偵訊筆錄、建議予以辦理表白的有,嘉義縣調查站:武義享、方梅英、林景、高隆昌; 臺北市調查處:高菊花;新竹縣調查站:葉龍華、田錦郎、鍾進清;南投縣調查站:全天賜;彰化縣調查站:林津津;臺東縣調查站:楊旺生。臺中縣調查站:張銀文(原名陳明德)、林吳瑞慶;臺中市調查站:劉茂惠;南投縣調查站:高光華、高友利、文進光、洪仁德(原名董復中)、石崑泉、林水金等人,則仍否認在臺中師範就讀期間曾參與「蓬盟」簽名及高一生讀書會。
由於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認為「靖山專案」的涉嫌人有參加「簽名」及「讀書會」者都應視為曾經「犯罪」,應補辦具法律意義的「自首」列管為宜。1971年3月起,各縣市調查站開始再約談上述「靖山專案」涉案人補辦自首,要求他們填具「共匪及附匪自首份子脫黨立誓書」及「保結書」。對於還未「坦承」的涉案者,再由南投縣調查站、臺中縣調查站、臺中市調查站傳喚到案「嚴加偵訊」,而嘉義縣調查站也提供先前武義享、梁義富、溫初昌、浦一世等人的偵訊筆錄、自白書等作為證據。隨後,南投縣調查站、臺中縣調查站就陸續取得張銀文、林吳瑞慶、高友利、文進光、洪仁德、石崑泉承認案情的自白書、偵訊筆錄及自首書。臺中市調查站偵辦的劉茂惠仍堅決否認,但獲武義享、溫初昌證實不認識劉茂惠,在無不法事證下,臺中市調查站辦理停偵。
靖山專案的偵辦告一段落後,調查局於1973年4月核發獎金給各調查站「偵辦靖山專案出力有功人員」。另同案高光華堅持無不法行為不辦理自新自首,持續被南投縣調查站列為續偵對象,一直到1986年才予以停偵。總計「靖山專案」被調查者有25人;調查地區涵蓋了從新竹到嘉義5個主要山地鄉,包含嘉義縣吳鳳鄉(阿里山鄉),南投縣仁愛鄉、信義鄉,臺中縣和平鄉,新竹縣尖石鄉;族群別方面包含了5個原住民族群,其中以鄒族最多、達10人,泰雅族及賽德克族也各有5人,布農族和阿美族各1人,漢人也有3位。
本案僅有高菊花、武義享、洪仁德有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補償申請,不過高菊花及洪仁德被以未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不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十五條之一第三款之法定要件為由,未獲董監事會審查通過補償。武義享於2001年5月19日經第二屆第七次臨時董事會審查通過,獲得補償,但補償理由為其1952年因涉嫌「湯守仁等案」被判交付感化三年,與「靖山專案」無關。
1. 法務部調查局,〈楊信富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A11010000F/0051/3/32803。
2. 法務部調查局,〈靖山專案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A11010000F/0059/301/01987。
3. 顧恒湛
2023〈追尋高菊花的自首證:「靖山專案」之探究〉《國史館館刊》77:83-120。
4. 洪仁德申請,洪仁德資料,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案號:7911。
5. 高菊花申請,高菊花資料,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案號:6958。
6. 武義享申請,武義享資料,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案號: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