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坤林

下載

數位物件打包下載(僅限可下載使用物件)

廖坤林(1926-1952),臺灣雲林人。 依(41)安潔字第073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崙背國民學校教員,其受同事教員林五地吸收加入匪幫,並任宣傳事務,散發宣傳品。後改由鍾心寬領導,重整擴大為支部,由廖任崙背小組書記,借讀書會名義,吸收李永木等加入等情。1951年6月4日被羈押。1952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1952年5月19日執行死刑。 其家屬於1999年7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2月經第2屆第1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係以其之自白及共同被告施純忠等之供述為據。惟其參加組織、吸收他人參加之行為,尚難認已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階段,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26 歲
    • 當時職業: 雲林縣崑背國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736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