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龍西
- 涂龍西 男 1919年出生 1975年卒 臺灣 新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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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臺灣臺北監獄、軍法處看守所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涂龍西(1919-1975),臺灣新竹人。
依(39)安澄字第2377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省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務段司機,其受林鏡明吸收,加入林德旺等組成之臺北機務段支部組織,附屬於臺灣省工作委員會,由吳思漢領導。1950年6月9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5年。1965年6月8日刑期結束。
其家屬於2000年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1月經第1屆第8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其參加判亂組織,係依其於偵查審理中之自白及同案被告相互間之供述為依據。惟據審判筆錄所載,其陳明係被林鏡明所騙加入,以為是愛國青年團,對所參加組織並無叛亂之認識,且參加後迄未參與開會,亦未介紹他人加入,並無非法行為,因此難認其有參加叛亂組織之行為,故認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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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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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