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保珠 (沈毅、沈寶珠)

沈保珠(1917-1989),又稱沈寶珠,後改名沈毅,女,出生于印尼蘇門答臘的棉蘭,祖籍福建詔安,無職,林正亨之妻,育有1男2女。1949與丈夫林正亨一同因「臺灣民主自治聯盟林正亨等案」被捕,時33歲。 沈保珠在棉蘭的蘇東中學畢業後,於1935年10月考上北平女一中高中部、由當時在北平的大哥沈寶庵(沈保庵)照顧她,後因長兄畢業被分發到甘肅蘭州教書,乃託在南京要好的同學林天祥予以照顧而轉學南京。林天祥為林正亨的大姊夫,當時林正亨兄妹也住在他家,因此有機會彼此認識。之後因適應不良再回北平讀書,1938年高中畢業回到印尼,替父親管帳。這時在四川重慶的林正亨去信邀她到重慶升學,1941年長兄回印尼探親,2月就帶她到重慶。11月與林正亨結婚,1942年3月長子林義旻(林為民)誕生。 其夫原畢業於南京陸軍官校第十五期特科,畢業後曾參與對日抗戰中的廣西昆崙關之役,這時除役,就在姊夫林天祥在重慶的汽車修理廠寄居,並擔任副官,沈則在廣播電臺當播音員。後丈夫因細故離開姊夫家,與朋友一起做長途運輸或買賣輪胎、酒精等生意。而後丈夫前往杜聿明在四川組織征緬遠征軍處投軍,任連長,參加緬中一役,受重傷,幾不保命。她這時不便再住姊夫家,乃隨長兄及其朋友到成都開的酒精店擔任事務員,1944年7月產下一女名少萍。後來酒精廠倒閉乃再回姊夫在重慶的家,協助料理家務。由於丈夫一去就沒有消息,而二戰結束後,姊夫林天祥奉命到廣州接收華南汽車修配廠,乃隨著遷到廣州。等到得到丈夫的消息,乃是丈夫要回臺前將到廣州帶她和兩個小孩。 1946年4月30日終於見到久違的丈夫,6月中旬一家先回到霧峯,而後丈夫到警備總司令部訓導營工作,乃遷住臺北市泉州路。1949年8月18日凌晨3時,刑警總隊到林家來逮捕林正亨。當時林已得朋友通報有逮捕他的風聲,因而都不敢回家,事發當天回家拿換洗衣物吃過晚飯,後來在沙發上睡著,因而未離家躲避。刑警隊員6-7名將夫妻兩人上銬,並查扣證物,在地下室找到丈夫的手槍及子彈,乃一併帶走。 沈保珠在審訊時表明和丈夫結婚8年,在一起的日子只有3年,且不過問其在外事務,對陳百川等人亦不認識,不了解其思想;並為李藻圃、黃乃川呼冤。李因是丈夫軍校同學,來臺後失業,才來請求幫忙;黃乃川同樣來自南洋,平常會先到林家,再一起到省立師範學院教師趙麗蓮處補習英文。李、黃兩人在夫妻被捕當天早上7時到林家,遭到池魚之殃,而被捕。9月23日全案移保安司令部,在軍法處被問及家中有槍之事。沈保珠則要求交保,因家中還有5個月大的女兒需要照顧。 在刑警總隊的丈夫林正亨亦於10月18日寫〈報告〉,請讓無辜受累的妻子交保,以便照顧家中小孩。而其姊姊林雙吉、姊夫林天祥聞夫妻兩人落難,立刻趕到臺北營救。林雙吉在11月3日向保安司令部陳情,指出其弟婦「現在獄,病勢日重,小孩三人,最小四個月無人撫養」,請准交保。但沒有下文。林天祥、林雙吉在進行營救還無結果時就離臺,並託朋友將沈保珠的1子、1女帶往香港。據林正亨長男林為民證稱,父母親被送到軍法處後可以會面,曾和妺妹被帶往看分別被拘於二、一樓的父、母,10月這對兄妹到了香港。 12月9日,軍法處表示沈保珠「尚不能證明有犯罪行為,擬交保釋案」,當天沈保珠、李藻圃、黃乃川都被交保出獄。總計沈保珠在獄112天。 1951年1月30日沈正在家中煮丈夫最喜歡吃的魚丸湯準備探監,約10點李藻圃告訴她,他聽到林正亨在呼叫她。她顧不及穿鞋,跳上三輪車馬上前往馬場町,至時丈夫已倒在血泊中,她試圖抱他、救他。後來由李藻圃和林正亨的異母弟林正信幫忙處理後事,火化後置於臺中市寶覺寺。 1950年2月28日沈保珠寫〈報告〉,向刑警總隊督導李素夫索回被沒收的吉甫車1輛,該車據稱是林正亨在1949年7月幫族叔買的,但卻被李素夫開回該隊保管,留有李親筆卡片為憑。4月9日再寫〈聲請書〉向該處要車,4月24日軍法處決定發還,26日通知沈去領回,5月4日具領。 沈在丈夫死後,想到1子1女已在香港,乃決定離臺,但以當時情況辦理出國十分困難,乃在李藻圃的協助下化名王露萍,改妝離臺,經長考後,決定不帶走當時尚未滿週歲的次女林青,主要怕萬一行蹤敗露母女都將被囚;又認為小女兒林青一向有奶媽帶著,只要一兩年她就可以回來帶走。但此一念間,讓母女相隔三十多年後才得在香港見面。 1950年11月29日管區警察在報告交保的沈保珠等人動向時,指出「該女於六月間業經赴港,但其家屬及子女仍住泉州街4巷4號」,再據1952年12月13日報稱:「沈保珠業於卅九年四月離臺去南洋,現無親屬留臺,林正亨扣押物無人領取。」由以上資料可知,沈大約在1951年5月初離臺。 林正亨遭處決後,其妹林雙盼時在北京鐵道部工作,乃到香港將沈保珠的一男一女帶到北京,因此沈保珠到香港後未見到一雙兒女,先在香港親戚家住,而後到達北京,被安排到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工作。1955年臺盟總部遷往北京,沈保珠(入臺盟後改稱沈毅)成為當時擔任全國政協常委、臺盟主席的謝雪紅之祕書一直到1957年。8月臺盟內部展開反右鬥爭,謝雪紅被劃為右派分子,1958年1月被撤銷臺盟主席職務。沈保珠被牽連,也被劃為右派,被減工資,被孤立,兒女的學習、生涯都受到影響。到了文化大革命時期,沈保珠成為文革戰鬥組成員,據臺盟司機李進良證稱,沈保珠的兒女曾糾集學生等多人,參加在文革期間批鬥謝雪紅、楊克煌、李進良等人,因而立功,使沈保珠得提前摘掉右派的帽子。 沈保珠和長子林為民終於在1982年7月於香港見到闊別三十多年的林青,但林青並未同往北京,只每年維持到北京探望沈保珠1次,直到1989年沈保珠走完她的人生。

撰寫者/資料來源:許雪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