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書紳
- 于書紳 男 1918年出生 河北 寧津人
- 紀念碑錄名位置:
于書紳(1918-),男。 河北寧津人, 被捕時為33歲,時任臺灣建國中學教員,妻為鄭健情。
1950年5月30日,于書紳與其妻一同經內政部調查局以叛亂罪嫌逮捕,並被羈押於該局。 于書紳因「共匪中央社會部潛臺組織間諜案」被捕, 亦稱「蘇藝林案」或「共諜蘇藝林姜民權等案」。 1951年6月,蘇藝林被指控於1949年參加由于非領導之中共中央部潛臺間諜組織,並著手實行策反、社會運動游擊隊等。 於調查局于書紳偵訊筆錄中,訊問人多次詢問了于書紳與田子彬、蘇藝林、徐國華、鄭健情等之關係。 全案於1950年10月28日移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審理,當時于書紳仍羈押在調查局。 1951年4月18日,經查無罪證以「保外查看」開釋,羈押共324日。
在押及保外期間,于書紳錯失正式工作機會,又夫妻雙雙入獄,至該家庭支離破碎。 2000年,于書紳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冤獄賠償聲請,地方法院依《修正後之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六條、《冤獄賠償法》第13條第2項前段、第3條第1項,准予賠償1950年5月30日起至1951年4月18日共324日。
2024年7月12日,法務部行辦理公告平復于書紳行政不法案件。
撰寫人:「國家人權記憶庫人物資料增補第一期計畫」委託研究案 / 張聘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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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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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