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任職於基隆通運公司,在基隆市中山一路區公所前無故遭國府軍逮捕,同年3月16日在基隆港東岸碼頭發現屍體。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