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滄霖
- 胡滄霖 男 1924年出生 1956年卒 臺灣 臺南人
-
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臺北憲兵隊
- 紀念碑錄名位置:
胡滄霖(1924-1956),臺灣臺南人。
依(43)審三字第7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南化國民學校教員,其曾受王耀勛吸收加入匪幫,由葉城松領導教育,並將反動書籍交李顯章閱讀,有意吸收李顯章加入未果,又曾設法將王耀東、劉光典帶往李顯章處藏匿等情。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1956年9月26日執行死刑。
其家屬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2月經第2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係因其參加匪幫,藏匿共同被告王耀東、劉光典等行為。然其縱有加入匪幫及藏匿之行為,亦未達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階段。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 當時年齡: 31 歲
- 當時職業: 南化國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3字第76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