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向

賴向(1925-1994),臺灣臺南人。 依(42)審聲字第111號裁決書,案發時為工人,其供認認識張孫彰、巫添福、薛震連等,惟否認明知該張孫彰等人為匪諜,尚不能證明其明知叛徒而與之勾結為匪活動,或其思想已受顯著之影響。1953年4月3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裁決駁回交付感化聲請。1953年10月8日保釋。 其家屬於2000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3年5月經第3屆第4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定不能證明其明知叛徒而與之勾結為匪活動或其思想已受顯著之影響,無交付感化之必要,其裁定前受羈押之限制人自由期間,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限制人身自由之規定,應予以補償。
    • 當時年齡: 29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聲字第111號
    • 判決主文: 本件聲請均駁回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限制人身自由6月5日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