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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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1 歲
- 當時職業: 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9年
- 裁判書字號: (59)初特字第37號、(59)勁需字第4054號
- 判決主文: 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共同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共同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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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