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
- 楊智 男 1896年出生 1979年卒 臺灣 嘉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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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楊智(1896–1979),男,嘉義梅山人,務農。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3月6日因楊智的兒子楊協勝被推選做梅山鄉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出面協助維持梅山鄉治安。4月12日楊智前往嘉義區警察局,以「當時以村民協助維持保治安,與在小梅暴動示威徒輩同來同去盲從附和之行為,三月十六日簡吉講演不能同感,然後回家」為由辦理自新,由楊金連、楊土、吳萬哲、楊再福及翁宗擔任保人。
根據楊協勝的說法,二二八事件後,游金全準備逃亡時向楊索取走路費伍仟元,但楊協勝以數額過多,並未給予。後游金全出面向嘉義縣警察局自首,游金全報稱楊協勝、楊智在二二八事件期間參加「匪諜」簡吉、陳明新的「暴動」,並受簡吉之託,代為埋藏武器。1951年10月20日楊智被嘉義縣警察局逮捕,11月18日移送保安司令部偵訊。楊智否認參加「暴動」,並稱自事件平息後,從未見過簡吉與陳明新,亦不知道簡、陳二人何時參加組織。1953年2月9日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依陳明新與莊心之供述,以及游金全與楊智在臺南縣警察局涉訟有案,裁決楊智與楊協勝不交付軍法審判。
1997年經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第17 次董事會決議,楊智因二二八事件遭受公務員及公權力不當羈押致受侵害,認定其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並給予賠償。
2023年12月經法務部公告平復威權統治時期所受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
撰寫者/資料來源:林雪芳
二、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嘉義縣梅山鄉務農,因被誣陷埋藏武器遭逮捕,羈押4個月。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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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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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