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靜

本案為08400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陳靜(1909-1979),臺灣臺南人。08400申請案於2006年12月8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8年2月2日經第5屆第15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當時年齡: 46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三字第41號
    • 判決主文: 無罪,無罪,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無罪、無罪、無罪、無罪、無罪、無罪、無罪、無罪、起訴、未具體求刑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違反檢肅匪諜案無罪,具保未羈押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