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松
- 林松 男 1912年出生 1996年卒 江西 南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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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林松(1912-1996),江西南康人。
依(48)警審聲字第14號裁定書,案發時為基隆市立中學教員,辦理附匪登記時,並未將曾受匪命擬具策反計劃,擬前往海南島策反胡家驥軍長率部投匪之事實陳明。1958年10月30日被羈押。1959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1年。1959年8月6日交付感化。1960年7月1日刑滿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月經第1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僅有其之自白,無其他相關之證據,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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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50 歲
- 當時職業: 基隆市立中學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8年
- 裁判書字號: (48)警審聲字第0014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一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1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1年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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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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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