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安瀾

    • 當時年齡: 18 歲
    • 當時職業: 嘉義中學學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1560號
    • 判決主文: 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無罪,羈押243日
  • 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