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飄萍
- 馬飄萍 男 1917年出生 1996年卒 廣東 台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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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飄萍(1917-1996),男,生於廣東台山。1950年因「菲律賓華僑鮑居東等案」被捕時34歲。15歲畢業於縣立台山中學,渡海前往馬尼拉,和父親共同經營小商號。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家當毀於戰火,轉至岷市婦女慰勞分會充當秘書,因而結識時任僑中童子軍教練的鮑居東,戰爭結束後曾一度失業暫住鮑家。1946年于長城、于長庚兄弟集資促成《華僑商報》復刊,受聘擔任報份管理員,迄於被捕。
戰後初期菲律賓政府採取強力反共政策。由於菲律賓共黨勢力在二戰日軍佔領期間快速增長。戰爭結束後菲國政府聯手美國強力壓制,共產黨激進派轉入地下從事游擊活動;溫和派則留在政商,新聞,教育界從事改革。菲國華人也因此分裂為親共和反共勢力,菲國政府則不時藉「反共」名義打壓當地華人。當時國府駐菲單位不僅未對僑民伸出援手,偶而還趁機剿滅僑界的反對聲音。
馬尼拉《華僑商報》前後五人遭遣配臺灣,包括社長于長庚、總編輯于長城、報份管理員馬飄萍、記者林華新,以及特約撰述鮑居東。在五人當中,馬飄萍是最早被逮捕和遣配出境者,當局藉由逮捕基層員工警告恫嚇僑報經營者,用意相當明顯。
1949年9月間遭菲律賓軍事情報局以「共黨份子」名義逮捕馬飄萍和其他19人,1950年1月22日由菲國空軍專機遣配出境至臺灣。菲國軍方逮捕馬飄萍等人的證據,來自國府前軍統局駐菲第三組組長周健提供菲國政府的一份華共組織名單,該名單指馬飄萍「自1935年起即擔任華共組織『菲律賓華僑政治局財務員』,同時為『武裝自衛會』委員」。國府駐菲使館在遣配前致電總統府電文更指控馬飄萍,擔任編輯期間,國民黨駐菲黨部認為《華僑商報》「充滿赤化毒素,並破壞國府宣傳」,駐菲黨部「對該報報導用詞迭次提出警告,但馬均置之不理」。該電文又具體指控,1949年7月蔣介石總統赴菲參加碧瑤會議時,《華僑商報》以頭版大幅報導,但卻在二版故意刊載專文,「指蔣暗地操控閻錫山行政院內閣,為復出做準備」。駐菲使館認為上述明捧暗諷國府的報導和馬有關。
馬飄萍抵臺後,即遭省保安司令部收押訊問。辦案人員調查後,認定駐菲使館先前提供菲國政府逮捕「共黨份子」名單係出自軍統局臥底人員,原提供人業已死亡,「無法證實其真實性」,調查亦認定馬實際身份為報份管理員,職務並不涉及編務。依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安度字第0940號判決書,軍事法庭諭知馬飄萍無罪釋放。自遣配抵臺至無罪獲釋,關押期間為2年又7個月。
獲釋後滯留臺灣,後和林華新,鮑居東共同參與創立僑大木業,並在臺灣娶妻生子。1996年1月12日辭世,享年80歲。馬飄萍未見於補償基金會之申請名單,亦未見於促轉會的撤銷判決處分名單。
撰寫者/資料來源:陳百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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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5 歲
- 當時職業: 華僑商報職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安度字第0940號
- 判決主文: 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無罪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10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