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心田
- 馬心田 男 1924年出生 1954年卒 河南 西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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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憲兵第八團
- 紀念碑錄名位置:
馬心田(1924-1954),男,河南西平人,為白色恐怖受難者,1953年因「馬心田非法顛覆案」被捕,案發時29歲,為國防部政工幹部學校研究生。
馬心田出生於河南西平,西平縣立初級職業學校肄業,1943年於中央戰時工作幹部訓練團第四分團第六期畢業,自述入伍後即參加三民主義青年團組織活動,後調軍委會譯電員訓練班第三期畢業,1944年奉派國軍陸軍第三軍司令部少尉譯電員。1945年中日戰爭結束不久,升任中尉譯電員。
隨著國共內戰爆發。1947年馬心田仍在國軍陸軍第三軍司令部擔任中尉譯電員,同年10月15日該軍軍長羅歷戎奉命率部隊由石家莊北上支援保定,後在清風店一帶遭共軍襲擊,經血戰後因彈盡援絕,國軍陸軍第三軍遭中共全殲,馬心田在這場戰役中被共軍俘虜。
據馬心田偵訊筆錄所述,被俘後於1947年12月遭中共押解至唐縣故郡村集中受思想改造,學習新民主主義及討論中共寬大為懷政策。1948年春天,馬心田獲釋,釋放後至涿縣國軍第三十四集團軍總部報到,經副總司令訓話,將所受俘過程及見聞詳細登記,並撰寫報告一份呈報上級參考。約一週後,馬心田奉命至華北剿匪總部軍官大隊受訓,成為中尉隊員。
1948年5月馬心田自軍官大隊奉調青年軍二〇八師第三旅人民服務隊工作,同年10月隨部隊改駐唐山市,由於改編青年軍陸軍第八十七師二二二師,人民服務隊奉命撤銷,馬心田調師部機要室工作。後馬心田隨軍隊轉進至上海市,1949年奉調海軍陸戰隊第二師司令部任職上尉譯電員,同年12月改編為第二旅旅部政工處上尉幹事,並隨部隊來臺。1951年6月調任該旅部上尉譯電員,同年10月馬心田自海軍陸戰隊考入政工幹部學校受訓。
張北海、馬心田、韓一民與周士傑於國防部政工幹校就讀期間,共組「演講學習會」,練習口才與演講技術,因午休會干擾他人休息,遂轉往學校後山竹林進行活動。後因同學檢舉行跡可疑,學校派學員潛入偵查,判斷可能涉及叛亂,四人遂遭羈押,並於1953年2月4日送國防部保密局偵辦。依1953年國防部起訴書,馬心田與張北海被指控在中國大陸被共軍俘虜後,經訓練後正式宣誓加入偽人民解放軍陸海空軍官兵同盟,分別化名王公、張一芳後回國軍從事策反工作,隨軍隊來臺灣後,考入政工幹校,意圖吸收韓一民、周士傑等對現實不滿同學,以演講會為掩護發展組織。
依1953年12月31日馬心田於軍法局看守所第17號押房申辯書,說明遭指控犯罪內容與事實不符,因為自身近視嚴重,調查員卻以沒收眼鏡方式,導致其無法辨識口供內容而在口供上簽名押指印。申辯書論述自身遭俘釋放過程已在1948年返回國軍時坦白並撰寫報告書,且自身在部隊中因工作認真,曾受長官和同仁嘉勉。與張北海雖曾服務同一單位,惟除了業務外,平時無其他往來,因此受中共指示發展組織之指控不符事實。另,自身考入政工幹校係為了雪恥復國,加入演講會,係因教師曾說明演講口才與技能係政工人員重視能力,因而和參加韓一民、張北海、周士傑之演講會,目的僅是為了訓練演講口才與技能。
然馬心田申辯書內容未被採信,依(43)清淨字第19號裁判書記載,馬心田與張北海在清風店戰役被俘後,宣示加入朱毛匪幫偽人民解放軍陸海空軍官兵同盟,來臺後考入政工幹校,意圖發展組織以演講宣傳中共寬大為懷政策瓦解國軍士氣顛覆政府。韓一民因思想左傾反對政府,曾繪製反動旗幟,意圖透過演講力量,引誘同學周士傑加入,並請托同學傅建中購買槍彈意圖刺殺政府要員並毀滅政工幹部學校,馬心田、張北海與韓一民三人遭國防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1954年4月9日上午五點馬心田、張北海與韓一民由憲兵第八團押往新店安坑刑場執行死刑,執行完由市殯儀館收殮後下葬,後葬於六張犁公墓納骨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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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人: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
參考資料:
1. 「馬心田等非法顛覆案」(1953年8月31日至1956年5月11日),〈國防部〉,《國防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A305000000C/0042/1571.31/7132。
2. 「韓一民」(1953年2月2日至1954年4月16日),〈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AA05050100C/0041/0410.9/444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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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29 歲
- 當時職業: 國防部政工幹部學校研究班學生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清淨字第19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