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77年訴字第0005號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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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莊國銘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高等法院77年訴字第0005號刑事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 相關當事人: 莊國銘、黃光雄
  • 產製日期: 770818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書字號:(77)訴字第000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莊國銘,「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減為有期徒刑6年8月,褫奪公權3年4月。黃光雄,「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減為有期徒刑3年4月,褫奪公權2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59條、第37條第2項;中華民國七十七年罪犯減刑條例第6條第1項、第6條第2項、第4條第1項第1款、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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