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2439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奎吾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潔字第2439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奎吾、周龍潛
  • 產製日期: 41072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安潔字第243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奎吾「藏匿叛徒」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周龍潛「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4年。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7款、第8條第1項、第10條後段、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刑法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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