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74年珠判字第0037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徐肇宏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74年珠判字第003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徐肇宏
- 產製日期: 7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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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74)珠判字第003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徐肇宏「預備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獲案之「自由台灣民主黨主席」名片、「台灣獨立建國債券」影本各1紙、「台灣公論報」(含影本)29葉、「自由台灣」影本12頁、「自由台灣民主黨嚴正聲明」影本、「致許信良電報稿」影本各2份均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3項、第12條;刑法第59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38條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