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2866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徐嘉發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0年安潔字第2866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徐嘉發、吳炳浩、沈毅、王俊鏗、趙硯臣、周雲龍
  • 產製日期: 40073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0)安潔字第2866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徐嘉發「共同將船艦交付叛徒」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吳炳浩「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王俊鏗應予感化期間另以命另定之。沈毅、、趙硯臣、周雲龍無罪。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第292條;刑法第28條、第37條第1項、第2項;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7條、第8項第1項、第5條、第10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