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38年訴字第2103號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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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趙制陽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38年訴字第2103號刑事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相關當事人: 趙制陽、藍世豪、陳錢潮、許冀湯、方啟明
  • 產製日期: 390127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書字號:(38)訴字第210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趙制陽、藍世豪「共同公然聚眾實施強暴脅迫」各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陳錢潮、許冀湯、方啟明「對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與在場助勢」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上段;刑法第150條、第28條、第74條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