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38年偵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 案件名稱: 劉水順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高等法院38年偵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 產製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 相關當事人: 劉水順、陳盛隆、吳福添、葉添福、陳文福
- 產製日期: 3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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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書字號:(38)偵字第▯▯▯▯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劉水順等因內亂案件經偵查終結應處分不起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0條、第31條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