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澄字第148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劉晉鈺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澄字第148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劉晉鈺、嚴惠先
  • 產製日期: 39061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9)安澄字第148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劉晉鈺「包庇叛徒」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為敵人做間諜」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其財產。嚴惠先「幫助敵人之間諜」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法條:修正戒嚴法第8條第2項;修正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7款、第8條、第10條、第12條;陸海空軍刑法第2條第2款、第18條第2款、第15條;刑法第37條第1項、第50條、第51條第1款、第51條第8款;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