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潔字第1578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簡銅柱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潔字第1578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簡銅柱、謝英
  • 產製日期: 390724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9)安潔字第1578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簡銅柱「共同連續為叛徒蒐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謝英「共同為叛徒蒐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未遂」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簡銅柱、謝英之全部財產均沒收。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1項第1款、第8條第2項;修正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第28條、第56;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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