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英

謝英(1927-),臺灣臺東人。 依(39)安潔字第1578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東農業職業學校校役,其涉嫌為簡銅柱代為轉達消息、信件等情。1950年4月14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共同為叛徒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全部財產均沒收。1960年4月13日刑期結束,4月15日開釋。 其於1999年7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7月經第2屆第10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共同為叛徒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係以謝在其警務處刑警總隊之自白與同案被告簡銅柱之供述為據。惟其在審理中否認,且原判決對其是否為簡君代為轉達消息及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之行為均未予詳查敘明,因此難認其共同為叛徒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23 歲
    • 當時職業: 台東農業職業學校校役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1578號
    • 判決主文: 共同為叛徒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2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