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覆字第003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黃家通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審覆字第003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黃家通、劉知高、高續繼
  • 產製日期: 421116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2)審覆字第003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黃家通「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劉知高「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6年。高續繼「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3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5條、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刑法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