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潔字第3403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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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常輯成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潔字第340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常輯成、徐文源、閻治宇、李鑑濱
  • 產製日期: 391228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9)安潔字第340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常輯成「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徐文源、閻治宇、李鑑濱均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法條:修正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第10條、第12條;刑法第59條、第73條、第66條、第37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