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40年則判字第0209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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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杜鼎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40年則判字第0209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國防部
  • 相關當事人: 杜鼎、劉雲楷、梁明學
  • 產製日期: 41013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國防部
    • 裁判書字號:(40)則判字第020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劉雲楷「參加叛亂之集會而攜械來歸」免除其刑。梁明學「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杜鼎無罪。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前段、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懲治叛亂條例第9條第1項、第10條、第12條;陸海空軍刑法第1條第2項;刑法第169條第1項、第74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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