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安度字第015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鄭再添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2年安度字第015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鄭再添、林乾
  • 產製日期: 42012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2)安度字第015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鄭再添「連續將政治上之秘密文書及消息洩漏叛徒」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林乾「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其餘部分無罪。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第293條第1項;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第8條第1項、第10條前段、第12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第11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37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第5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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