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三字第0074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田海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三字第0074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田海、陳進豐
  • 產製日期: 430617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3)審三字第007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田海「共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陳進豐「共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毛筆1支、硯台1方均沒收。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刑法第28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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