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澄字第2264號起訴書
- 案件名稱: 胡閬仙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安澄字第2264號起訴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胡閬仙、浦南、李紀生
- 產製日期: 4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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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1)安澄字第226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胡閬仙等因叛亂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30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