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八十七軍司令部43年嚴法璋字第0056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滌生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第八十七軍司令部43年嚴法璋字第0056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第八十七軍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滌生、李雲芳
  • 產製日期: 43041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第八十七軍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3)嚴法璋字第0056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滌生「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之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李雲芳「包庇叛徒」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之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1項前段、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第4條第1項第7款、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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