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滌生

    • 當時年齡: 29 歲
    • 當時職業: 本軍第十師第二十九團第四連上士文書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嚴法璋字第0056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