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聲字第0157號裁定書

下載

數位物件打包下載(僅限可下載使用物件)

  • 案件名稱: 隋本仁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審聲字第0157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隋本仁、宋玉冠、畢玉卿
  • 產製日期: 431028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3)審聲字第015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隋本仁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宋玉冠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畢玉卿部份聲請駁回。
    • 法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