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審復字第002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鄭世瀛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審復字第002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鄭世瀛、鄭子東
- 產製日期: 4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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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5)審復字第002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鄭世瀛「參加叛亂之組織」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鄭子東「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7年。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5條、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刑法第37條第1項